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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2021-2022年度“五四”评优结果的公示

人文学院团委按照校团委关于“五四”评优的相关通知,在自由申报及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开展申报工作。学院成立临时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团委书记、辅导员,综合考虑年级、成绩排名、优良率、学术科研、学生干部经历、获奖情况等因素,将学院评选结果和校级组织推荐公布如下:

学院评选结果:

荣誉项目

姓名

优秀团员(2人)

葛于壮、段慧敏

优秀团干部(1人)

黄小凡

优秀团支部(1个)

2021级理论经济学团支部

公示期为3月28日至3月30日。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对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138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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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