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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度团员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人文学院各学生团支部:

  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发展状况,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现开展2018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本次数据采集及团费收缴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注册本科生(含2019年春季毕业生)、研究生及青年教师团员、专职团干部。

  二、时间安排

  2月27日(周三)前提交团员基本信息采集和团费收缴电子版材料,3月1日(周五)前提交纸质版材料和团费。请各支部注意把握时间节点。

  三、主要工作

  (一)团员信息采集

  各团支部根据支部基本情况,登录“北京共青团”本团组织账号,反复核查系统内数据,务必确保“北京共青团”系统内与提交表格的支部名称、划分依据、人数等信息一致,确保团支部与团员数据与实际相符,无重复或缺失情况。

  根据相关数据进行统计,认真填写《团支部团务汇总表》、《团支部团务统计表》和《未录入团员信息名单》(附件1、2、3)。

  (二)团费收缴

  团费收取的数据依据为2018年团务统计数据。各团支部缴纳团费的时间从2018年1月起计算,交至2018年12月。

  1.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0.2元,全年团费2.4元。

  2.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标准交纳团费。

  3.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4.团员除按规定缴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缴纳不限。

  5.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根据《团章》和团内规定,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补交团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不得预交团费。

  7.请各团支部按照团务统计人数收缴团费并认真填写《2018年度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附件4),纸质版与团费一并及时上交。各团支部收缴团费时可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灵活收缴,交至学院团委时应为现金。

  四、提交方式

  (一)各团支部提交文件清单

  1.《团支部团务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电子版文档命名为“团支部名称(班号)-团支部团务汇总表”。

  2.《团支部团务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与纸质版。电子版文档命名为“团支部名称(班号)-团支部团务统计表”,纸质版团支书签字。

  3.《未录入团员信息名单》(附件3)电子版与纸质版。电子版文档命名为“团支部名称(班号)-未录入名单”,纸质版团支书签字。

  4.《2018年度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与纸质版。电子版文档命名为“团支部名称(班号)-2018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团支书签字,与核对后团费一同上交。

  5.所有电子版材料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汇总,文件夹命名为:“2018团务统计-人文学院XX团支部”。

  (二)时间地点

  请以团支部为单位,于2月27日前将所需上交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学院团委邮箱bitrenwentw@163.com(命名为:2018团务统计-人文学院XX团支部),附件2、3、4纸质版和团费一起于3月1日17:00前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良乡校区丹枫园C710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和团费收缴工作是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各项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2.学院团委将严格按照“团统不合格,团建不评优”的工作原则严格要求,团统工作将作为团支部评优的重要依据。

  

  联 系 人:梁老师、颜老师     

  联系电话:8138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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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