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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人文学院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培养“明德致远、宽厚基础、精深求是、包容创新”的领军人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19]19号)、《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第119号令)要求,现就人文学院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评奖办法

  我校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国防科工及军队国防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评定方式

  1、2019级硕士、2019级博士以2019-2020学年度加权成绩排名*85%+综合测评排名*15%=总排名,其中成绩为研究生教务系统直接导出,并根据学分加权后进行测算。在综合考虑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等情况下,排名由前到后划分奖励等级;

  2、2017级、2018级博士以综合测评排名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等情况下进行等级划分;

  3、2020级硕士、博士新生发放标准参考下文标准;

  4、参评研究生特等、一等学业奖学金学术成果需满足三、(二)中基本条件之一

  二、奖学金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1、2020级硕士研究生

  (1)推免新生

  2020级推免新生奖学金依据“新生学业奖学金答辩会”评分结果给出,按照全体推免生4:4:2的比例,划分特等、一等、二等奖学金。

  答辩会于2020年10月10日下午14:00在综合教学楼B103教室开展,请提前准备展示材料,每人限时6分钟,答辩内容可围绕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学术成果、综合表现进行全面展示。

  

特等

一等

二等

比例

40%

40%

20%

奖学金金额

8000

5000

2000

  (2)非推免新生

  2020级非推免新生奖学金依据考研成绩排名给出,按照1.5 :6.5 : 2的比例,划分一等、二等、无奖学金。

类型

考研成绩排名(前%)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

非推免

15%

一等

5000

16%-80%

二等

2000

80%-100%

无奖励

/

   2、2019级硕士研究生

  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各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分配,相应奖励金额如下表所示:

专业

专业人数

奖励等级

推荐名额

奖励金额

理论经济学

21

特等

3

8000

一等

5

5000

二等

8

2000

教育学

22

特等

3

8000

一等

6

5000

二等

8

2000

心理健康教育

25

特等

4

8000

一等

6

5000

二等

9

2000

   3、各年级博士研究生

  各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及金额分配如下:

年级

专业人数

奖励等级

推荐名额

奖励金额

2017级

5

特等

1

12000

一等

2

8000

二等

2

6000

2018级

8

特等

2

12000

一等

3

8000

二等

3

6000

2019级

5

特等

1

12000

一等

2

7000

二等

2

5000

2020级

9

新生奖学金

9

7000

  三、申请条件

  (一) 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学术成果符合学校和学院评定要求。

  (二)参评研究生特等、一等学业奖学金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2、 研究生以本人为第一/第二申请人获得国家/国际授权发明专利;

  3、 获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排名前三;或者获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二等奖,排名第一;

  4、 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有证书);

  5、 作出特殊贡献,荣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受到学校处分者,处分期内取消参评资格;

  2、 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作弊、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道德者;

  3、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由于因私出国留学、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6、本学年度无故不缴纳学费、逾期不注册者。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节点

  1、人文学院申报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2017级、2018级、2019级研究生,请仔细阅读《9999js金沙老品牌2020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章程》(附件1)并填写个人综测表格(附件2)于10月8日20:00前提交电子版,填写《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申请特等和一等学业奖学金还需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特等、一等奖成果汇总表》(附件4)于10月8日20:00前提交。

  2、人文学院2020级推免硕士研究生,请提前准备好展示材料,答辩会于2020年10月10日下午14:00在综合教学楼B103教室开展,届时依据答辩会评分结果划分特等、一等、二等奖学金。奖学金等级划分后,请各位同学填写《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特等、一等奖学金的同学还需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特等、一等奖成果汇总表》(附件4)并登陆北理云系统点击“一站式填报”于10月11日12:00前进行相关信息提交。

  3、人文学院2020级非推免硕士研究生和2020级博士研究生不需要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填报。其中,非推免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依据考研成绩排名给出,博士研究生不划分奖学金等级。请各位同学填写《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特等、一等奖学金的同学还需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特等、一等奖成果汇总表》(附件4)并登陆北理云系统点击“一站式填报”于10月11日12:00前进行相关信息提交。

  4、参评研究生需在9月30日12:00-10月11日12:00期间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北理云(online.bit.edu.cn),点击“一站式填报”(使用方法详见附件5),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10月11日12: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申报特等、一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需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人文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发表论文者需将论文出版物个人首页进行复印)。

  5、参评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基本信息取自研究生管理系统,手机和邮箱取自注册中心(login.bit.edu.cn),论文成果数据取自论文认领系统,申请者在奖学金申报填写页面进行论文认领后,点击“论文同步”导入论文列表并删除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北理云《一站式填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学院将不受理其申请。

  6、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9999js金沙老品牌”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学术成果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学年度成果产出计算时间为:上年9月1日到当年8月31日,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稿件录用通知证书等均无效。同一成果不能在不同年度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请务必仔细阅读通知,申报材料格式或内容有误影响申报结果的,一律自行负责。

  注意时间节点,过时不补。

  到期不交材料也未联系辅导员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

  

      纸质版材料上交地点:良乡校区丹枫C-710,胡老师(收)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itrenwenpingyou@163.com,请将个人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命名为“姓名+年级+硕/博+2020年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

  有问题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1383950,联系人:胡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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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30日